我院在“科改示范企业”2021年度专项考核中再次被评为“标杆企业”

日期: 2022-07-11

        近日,由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科改示范企业”2021年度专项考核结果揭晓,继2021年第一季度被评为“标杆企业”后,我院再次被评为“标杆企业”,纳入本次专项考核的“科改示范企业”共138户,其中被评为标杆的企业有21户。

        自2020年4月,我院被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纳入“科改示范企业”名单以来,始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投集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科改示范行动”的各项要求,围绕着市场化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动能,全方位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在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强董事会建设、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创新科研立项组织模式、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解放思想、大胆突破、先行先试,经过2年多的改革实践,科技创新、经营业绩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

        连续两次的专项考核结果充分肯定了我院在市场化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让我院更加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科改示范行动”的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切实发挥“科改示范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科改示范行动”高质量收官,全面激发我院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实现我院“十四五”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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