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科改示范企业”改革专项评估中被评为“标杆企业”

日期: 2021-11-15

   近日,由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科改示范企业”改革创新专项评估结果揭晓,我院被评为“标杆”企业。纳入本次专项评估的“科改示范企业”共195户,其中被评为标杆企业有21户。

  2020年4月,我院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纳入“科改示范企业”名单,纳入名单以来,我院深入贯彻国资委及国投集团关于深化改革及“科改示范行动”的各项要求,始终围绕着深化市场化改革和科技创新,全面落实好改革各项行动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选人用人、体制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下大力气、狠抓落实,切实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创新取得成效,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次评估的结果肯定了我院在深化改革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将激励我院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改革,全面激发活力和创新动能,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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